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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18-09-2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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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与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华南国仲”)合作设立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作为独立、公正的帮助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解决商事争议的常设调解机构。
调解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国内外商事争议,为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打造和谐的营商环境。
可提交调解的争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贸易、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物流、运输、房地产、建筑工程、高新科技、知识产权等各种商事争议,皆可提交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是我国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有机地结合了协会的民间性、中立性和仲裁的专业性、权威性,结合了商事调解的自愿性、保密性和华南国仲仲裁裁决的终局性、约束力,不仅使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解决商事争议更加省事、省心、省时、省钱,也因调解与仲裁相结合机制的导入,可赋予调解结果以仲裁裁决的强制效力,根据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承认和执行,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高效的“自治救济”方式,将有利于节省行政和司法资源,有利于和谐的解决商事纠纷和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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