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在前海成功调解香港当事人在内地商事纠纷
- 发布时间:2014-12-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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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在前海成功调解香港当事人在内地商事纠纷
【概要描述】2014年12月19日,首宗向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下称“调解联盟”)申请调解的商事案件,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位于前海的国际仲裁庭成功调解结案。该案当事人均来自香港,争议金额逾人民币5,000万元,涉及的是双方当事人在中国内地的商事纠纷。 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为香港商人,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用于投资内地房产,后因被申请人经营出现困难,申请人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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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首宗向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下称“调解联盟”)申请调解的商事案件,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位于前海的国际仲裁庭成功调解结案。该案当事人均来自香港,争议金额逾人民币5,000万元,涉及的是双方当事人在中国内地的商事纠纷。
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为香港商人,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用于投资内地房产,后因被申请人经营出现困难,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要求还款未果。为保持双方当事人长期建立的生意伙伴情谊,同时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纠纷,经协商,双方向调解联盟共同提出了调解申请。调解联盟秘书处受理该申请后,按照调解联盟《商事争议调解程序指引》向当事人的代理人详细介绍了调解联盟在粤港澳三地14家成员机构的资历与专业范围,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调解机构。最终,来自香港的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作为调解机构来解决纠纷。通过调解联盟秘书处免费的调解案件转介服务,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受理本案后,一周内即在前海国际仲裁庭安排了调解会议。双方当事人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名册》之外共同选定了调解联盟成员之一的香港和解中心的会长罗伟雄先生担任本案独任调解员。与一般中国内地所采用的“评估式”调解方式不同,罗伟雄调解员采取了香港当事人更为习惯接受的“促进式”调解方式,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调解技巧,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与解决方案,经过7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为保证和解协议可以在境内境外得到强制执行,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将该和解协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快速作出裁决,选定的仲裁员是白涛先生,白涛先生亦来自调解联盟成员之一的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境内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以及双方当事人分别委托的香港律师均表示,以往在香港所达成的和解文书想要在内地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较为困难,如今,调解联盟充分发挥“港式调解+内地仲裁”的作用,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不仅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和维持双方今后的合作关系,也有利于充分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成功解决,为包括香港商人在内的中外当事人利用前海的争议解决服务机制解决涉及境内外的商事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体现出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在创新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方面的优势:一是调解机构的跨境化。中外当事人将争议提交调解联盟,可以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来选择14家调解联盟成员中任意一家调解机构来进行调解。本案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来自香港,但因为涉案纠纷是在中国内地,所以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位于内地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来调解。二是调解规则的开放性。一些调解机构(例如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调解规则还规定,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选定调解机构的名册中选择调解员,也可共同选择名册外的境内外调解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采用其认为合适的调解方式。这些国际化和开放性的安排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认同。三是调解结果的可强制执行性。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仲裁”机制,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对和解协议作出裁决,该裁决可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150多个国家法院强制执行。四是纠纷解决的低成本性。通过调解和仲裁机制,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快速、和谐、有效地解决,既节约了时间,又节约了费用。五是参与人士的多样性。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代理律师、调解员、仲裁员都是来自香港,香港的专业人士为香港当事人调解(包括仲裁)纠纷,更容易获得香港当事人的信赖,这也是本案成功解决的重要因素。而调解联盟正是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包括香港在内的律师、调解员、仲裁员等境内外专业人士,均可以方便地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技能,为跨境纠纷贡献力量。
背景资料:
在前海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牵头,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于2013年12月7日在前海创立,目前成员包括来自粤港澳三地的14家主流商事调解机构,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广交会投诉站)、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深圳市总商会调解仲裁中心、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调解会、香港仲裁司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和解中心、英国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调解联盟宗旨为构建粤港澳地区多元化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促进粤港澳贸易自由化发展。调解联盟秘书处设在设在深圳前海,由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负责调解联盟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整合联盟资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指引协助,使纠纷得到专业高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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