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课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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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课程的通知
【概要描述】关于举办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课程的通知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作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联合粤港澳地区主要的商事调解机构于2013年12月7日在深圳前海共同创立的商事调解合作平台,致力于整合粤港澳地区的商事调解资源,共同提升粤港澳地区商事调解服务水平和在亚太地区的整体地位,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和谐的调解服务。 随着内地、香港和澳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落实,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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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课程的通知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作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联合粤港澳地区主要的商事调解机构于2013年12月7日在深圳前海共同创立的商事调解合作平台,致力于整合粤港澳地区的商事调解资源,共同提升粤港澳地区商事调解服务水平和在亚太地区的整体地位,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和谐的调解服务。
随着内地、香港和澳门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落实,三地的司法机构均鼓励当事人以调解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为不断提高商事调解的专业水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在中国内地率先推出商事调解三地联合培训课程。
课程目标:
本课程以粤港澳三地之促进式调解方式为基础,融合了粤港澳三地调解之理念和实务训练技巧,主要教授调解概念、程序、技巧及相关的法律知识,透过小组讨论、真实个案分享及模拟个案(角色扮演) 练习等教学模式,使学员能更快掌握各类调解技巧以便尽快成为专业调解员,学员亦可通过此课程提升个人沟通能力和改善人际相处技巧,及有效地运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有组织、有系统地处理日常生活及工作上所遇到的争议和冲突。
课程优势:
• 一次培训,三地认可:本课程已获取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HKMAAL)第一阶段综合调解训练课程认可。参加者在完成课程后,可具备参加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的第2阶段评核的资格,并在完成两宗模拟调解个案取得合格后,可根据有关标准成为香港有关调解机构之认可调解员。此外,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中内地和澳门多家调解机构将优先从完成该课程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中选聘调解员。
• 专业培训保证:本课程将精选三地优秀的、经验丰富的调解培训专家作为导师,精心编排培训课程及教材。
• 持续发展机会: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将对完成本课程培训的学员提供一系列的持续专业发展机会及平台。
课程时间及大纲:
整个课程将在5.5天 / 44 小时内完成。
第一天,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8:45am – 6:30pm:
1. 粤港澳商事调解简介
2. 商事调解的定义、特点和原理
3. 有关粤港澳商事调解及其它解决争议的程序
4. 调解的功能和效益
5. 立场式的谈判与关注式协商
6. 促进式调解与评估型调解
7. 商事调解员的沟通技巧
第二天,2015年11月8 日(星期日),8:45am – 6:30pm:
1. 调解双方首次陈述和调解议程安排
2. 调解的探讨阶段及技巧
3. 谈判阶段及个别会谈
4. 谈判阶段及联合会谈
5. 如何打破调解僵局
6. 调解实务练习
第三天,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8:45am – 6:30pm:
1. 促进共识、作出微调及作小结
2. 记录和解协议
3. 控制情绪和处理困难情形的技巧
4. 草拟和解协议书练习
5. 「调评会」的认可程序
第四天,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8:45am – 6:30pm:
1. 调解会议总结陈述
2. 终止调解
3. 后期调解
4. 对调解出现困难的应对及练习
5. 调解实务练习
第五天,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8:45am – 6:30pm:
1. 为调解和首次会议作准备
2. 代理当事人进行调解
3. 三地文化异同对调解的影响
4. 调解实务练习
第六天,2015年11月22日(星期日),8:45am – 1:00pm:
1. 粤港澳商事调解相关法律
2. 使用『调解+仲裁』处理跨境商业争议
3. 粤港澳常见的商业争议和调解案例
4. 在粤港澳从事商事调解面对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培训对象:
• 专业人士、行政人员或
• 有志成为专业调解员之人士或
• 有意提升沟通及解决冲突技巧之人士
证书颁发:
凡完成44小时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课程,出席率达100%及课程末考试合格之学员可获颁发《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证书》。
专业认可:
学员凭《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商事调解培训证书》,可具备参加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的第2阶段评核的资格,并在完成两宗模拟调解个案取得合格后,可根据有关标准成为香港有关调解机构之认可调解员。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中内地和澳门多家调解机构将优先从完成该课程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中选聘调解员。
培训讲师:
1. 首席训练员
罗伟雄先生是一位资深导师,他拥有超过二十七年公共行政、人事及冲突管理的经验,对企业发展,行政人员培训,建立个人才能和领导力发展尤有心得。
罗先生参与调解服务工作接近十年,曾处理有关雇佣、专业责任、表现管理、遗嘱认证、人身伤亡、国际贸易、工伤及小区纠纷等调解个案。他现时为香港和解中心、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香港仲裁司学会之调解员。自2012起,他亦被香港律政司司长委任为调解规管架构小组的委员及公众教育及宣传小组委员。 同时,罗先生更是首位成功以香港调解配合中国仲裁处理跨境商业争议的调解专家。
罗先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正修读教育博士。他是香港和解中心的首席导师及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的首席评审。他曾为过千位的专业人士,包括政府官员、律师、医生及社工等,提供有关冲突处理、谈判、职场调解技巧等培训。在过去十年,他培训了过百位导师、评审员及指导员,亦常应邀担任演讲嘉宾。此外,罗先生曾主持电台节目,并接受香港和内地的各大传媒访问,介绍调解在香港及亚洲的发展。罗先生更为亚洲地区仲裁机构成立调解中心,设计调解课程、评审和纪律机制。
2. 助理训练员
陈庆生先生是执业大律师及认可综合调解员。其执业范围包括一般民事及刑事诉讼,主要处理商业、合约、建筑、家事 (婚姻及遗产)等相关争议,以及建筑合约仲裁。他曾处理的调解个案类别包括大厦管理、合约、公司及商务纠纷(包括股东之间的争议)、人身伤亡索偿、投资相关争议、租约以及物业纠纷。
陈律师对另类争议解决方法(ADR)及调解尤感兴趣。在成为执业大律师前,陈律师曾担任与调解相关之各项要职。他曾任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高级调解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调解行政主任,以及香港律师会调解统筹主任。他现时亦担任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顾问、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第二阶段调解员评核试评核员,亦于多间大专院校的调解课程担任导师。
3. 内地及澳门特邀讲师等。
上课地点:深圳前海或其他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教学语言:普通话
学费(包括教材):人民币12,500元。
报名资格:本科程度或以上,学员须于报名时提交学历证明文件副本
报名方法:
1. 本课程人数上限为36人,先报先得。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2. 请填妥报名表格连同学历证明文件副本递交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秘书处,并按照付款要求付款。
3. 报名后如有关人士未能出席课程,须于课程举办前最少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秘书处。秘书处将退回50%的课程费用。若有关人士未能在上述时限知会联盟秘书处,课程费用将不予退还。
4.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秘书处保留一切更换上课地点、内容、训练员、导师或其他课程安排的权利。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秘书处亦保留因报名人数不足或其他状况而押后或取消是次课程的权利。在该情况下,已缴之费用将全数退回。
付款方法:
为确保您的培训资格,培训费人民币12,500元请在2015年10月30日之前汇款转账至联盟成员之一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深圳外资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账号:7441 0101 8260 0076 343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请在转账凭证中注明“学员姓名+商事调解课程培训费”。缴费后请将转账凭证发至zhoujuan@scia.com.cn 或者传真至0755-82468573。如无特别要求,此次培训将由深圳外资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向缴费学员开具抬头为学员姓名的“培训费”发票。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或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周娟 女士
电话:0755-83501708 13823287856
传真:0755-82468574、82468591
电邮:zhoujuan@scia.com.cn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商事调解培训报名表
REGISTRATION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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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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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ION: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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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填妥表格电邮至zhoujuan@scia.com.cn,或传真至0755 82468573, 周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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